关于全面规范使用“新会陈皮”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提醒函

更新时间:2026-04-28 16:07:15

各新会陈皮生产经营企业及相关单位:


  新会陈皮是国家地理标志产品,并已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。为全面规范新会陈皮地理标志证明商标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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和地理标志专用标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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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以下简称“双标”)使用管理,守护地理标志品牌价值,维护市场竞争秩序,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》《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》《新会柑、新会陈皮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保护办法》等法律法规规定,现就全面规范使用“双标”有关事项提醒如下:


  一、全面规范使用双标,落实标识管理标准。已获许可、核准企业需全面、规范使用双标,严格按照规范标注,不得擅自变更或超范围使用。同时建立健全销售台账,规范溯源管理及库存核销,确保产品来源可查、去向可追、责任可究。


  二、明确合法使用资格,依规办理相关手续。未获许可、核准的企业,严禁擅自使用、伪造、冒用“新会陈皮”地理标志产品名称、证明商标及专用标志,不得在产品包装、宣传推广中误导消费者。需办理许可、核准手续的企业,可向新会区农学会及新会区市场监管局咨询办理,合规使用。


  三、恪守生产质量底线,维护品牌核心声誉。企业须严格按照新会陈皮生产工艺及质量标准组织生产,坚决杜绝年份虚标、产地造假、以次充好等行为。同时,主动开展质量自检,积极配合监管部门监督检查和产品抽检,共同维护“新会陈皮”金字招牌。


  我区相关执法部门将会同证明商标持有人及行业协会,共同规范新会陈皮市场;持续强化监管执法,对违法违规企业依法依规从严查处,实施失信联合惩戒,依规取消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许可资格及专用标志使用资格;涉嫌犯罪的,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。


  请各生产经营企业及相关单位严格对照上述要求开展自查自纠,依法合规经营,共同推动新会陈皮产业持续健康、高质量发展。


江门市新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

  江门市新会区农业农村局

  江门市公安局新会分局

  2026年4月27日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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