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2021年起,新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为方便市场主体申请地理标志专用标志,对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申请业务实行网上受理和预审。欢迎有意向的主体通过本平台或微信小程序申请,并熟悉平台和微信小程序操作指南、申请条件、申请流程和申请材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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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使用申请指南
一、申请主体

必须是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保护区域内的生产者,并符合以下条件:

  • 产品来源于地理标志产品公告中规定的特定地理区域;
  • 产品符合地理标志产品公告中规定的相关要求和标准;
  • 已取得涵盖地理标志产品种植(养殖)、加工、销售等经营项目的营业执照。
二、申请流程
📋 按下列序号完成申请流程指引
1
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
2
区县级初审并出具核查报告
3
地市级形式审查
4
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技术审查
5
省知识产权局审批
6
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备案并发布公告
三、申请材料
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材料要求 材料下载 其他信息
1 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申请表 原件:3份
(纸质/电子)
必填 其他要求 📄 空白表格
填写说明
来源渠道
2 当地镇街农业办出具的产品来源于特定区域的证明 原件:1份,
复印件:2份
(纸质/电子)
必填 其他要求 📄 空白模板(新会陈皮)
📄 空白模板(新会柑)
填写说明
来源渠道
3 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申请使用承诺书 原件:1份
(纸质/电子)
必填 其他要求 📄 空白模板 填写说明
来源渠道
4 种植或养殖用地证明 复印件:1份
(纸质/电子)
必填 其他要求 填写说明
来源渠道
5 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原件:1份,
复印件:2份
(纸质/电子)
必填 其他要求 填写说明
来源渠道
6 申请人营业执照 复印件:3份
(纸质/电子)
必填 其他要求 填写说明
来源渠道
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备案
一、备案主体

申请主体必须是已作为证明商标注册的地理标志的被许可人,并符合以下条件:

  • 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区域内的生产者;
  • 使用地理标志标志商品的生产区域与该区域特定的自然地理环境;
  • 使用地理标志标志商品的具体品质;
  • 使用地理标志标志商品在种植(养殖)、加工等方面的特殊要求;
  • 已取得涵盖地理标志产品种植(养殖)、生产加工等范围的营业执照。
二、备案流程
📋 按下列序号完成备案流程指引
1
提交商标使用许可申请材料
2
商标注册人现场核查并出具审查意见
3
与商标注册人签定《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许可合同》并领取《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准用证》
4
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证明商标使用许可
5
逐级上报专用标志使用备案材料
6
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并生成下载密码
三、备案材料
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材料要求 材料下载 其他信息
1 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申请表 原件:1份,数字化 必填 其他要求 📄 空白表格
填写说明
来源渠道
2 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申请承诺书 原件:1份,数字化 必填 其他要求 📄 空白模板 填写说明
来源渠道
3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使用许可备案通知书 复印件:1份,数字化 必填 其他要求 填写说明
来源渠道
4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使用许可备案公告 复印件:1份,数字化 必填 其他要求 填写说明
来源渠道
5 申请主体营业执照 复印件:1份,数字化 必填 其他要求 填写渠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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